第16章 保镖-《哥谭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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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韦恩小王子花花公子的名声再差,富n代的身份引发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又独自养活了多少八卦报纸与娱记……

    他在哥谭这几十年所做的事情却是实打实的。

    兼具了探索极限的胆量与哥谭难得的善心,这样一想,当初在林子里他会装作买家把危险物品带走,仿佛并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

    ……只是这很大程度上把他直接卷入了本不该卷入的漩涡里。

    要知道,昨晚宴会上,那些药剂没有将重要人物转换成怪物,这意味着幕后的组织并不打算对有权有势的上层下手。

    但,一旦韦恩的行为被发现,那些能做出把人转换成怪物这种事的家伙,必然不会手下留情。

    这也是夜莺会选择亲自跑来应聘的原因之一。

    曾经她庆幸的以为,同为亿万富翁花花公子,韦恩起码在作死和拉仇恨这方面做的比斯塔克要好,现在想想……

    果然是不愧是哪哪都要和斯塔克一争高下的韦恩。

    她真的太天真了:)

    ……

    两日后。

    “excuse  me?”

    “我觉得你家的保镖小姐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布鲁西。”

    全哥谭最有名的顶层旋转餐厅里,焦糖色大眼睛的男人往下拉了拉墨镜,狐疑的目光从南丁格尔身上转到布鲁斯韦恩身上,然后又转了回去,循环往复。

    “以及……这又是什么角色扮演?你不能因为上一期花花公子封面女郎被我抢了你就用这种招数来出奇制胜!”

    托尼表示拒绝并扔出了美国队长:“我告诉你,没有用的!你有美人保镖,我也有美人保镖,还是大胸甜心!哼!”

    南丁格尔:“……”

    布鲁斯:“……”

    这是一家坐落在哥谭老城和钻石区交界处的高层餐馆,通过让人难以察觉的整体楼层旋转,用餐的客人可以渐渐眺望一整个哥谭夜景:

    从波光粼粼的米勒湾到亚当斯口岸,从市镇区的老哥特式建筑到金融圈的高楼大厦。

    地理位置如此优越,餐厅的档次自然不低,像“正装出席”这种基础要求不过是标配。

    但现在,除了日常西装革履、领夹袖口一个不落的布鲁斯韦恩以外,南丁格尔依然是卫衣牛仔裤加板鞋,斯塔克西装里搭了个印花t恤,美国队长更是只在那件勾勒出完美胸肌但不自知的棉质t恤外套了件老式夹克衫。

    因为他们,包场了:)

    ……

    这是一场非常奇妙的晚餐。

    来自哥谭的夜莺小姐一边在脸上挂上因托尼的调侃而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小差。

    对于在场其他三位男士来说,这大概是一场跨越了世纪的初次会面。

    ——代表了火与枪炮与硝烟的二战年代老兵、美国人心中的传奇与信仰、史蒂夫罗杰斯,与两位代表了这个年代最顶级金融与科技的亿万富豪。

    但对于南丁格尔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奇异的旧友会面。

    ——五六岁那年扯过衣角抱过大腿还被投喂过热狗的托尼斯塔克,十来岁那年从他手中接过奖杯与姓氏的布鲁斯韦恩,还有神交已久、被她看遍了“豆芽菜进化史”的美国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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