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清澈章池水-《哥谭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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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西城黑街的孤儿,他们的“来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部分。

    一种是纯粹的哥谭种,  没有过往没有血亲,  从小到大都流着哥谭这块土地的血。

    比如在冰天雪地里被捡起来的脏兮兮的南丁格尔,  比如被醉死在酒精里的站街□□生下的小艾伦,  比如逃出了哥谭孤儿院独自求生的小琳达……他们大多活不过多少岁,一旦活下来就必然是彻头彻尾的哥谭人。

    另一种是中途加入的异乡人,  因为各式各样的缘故,  滞留在了哥谭。

    比如不知道从哪里被拐来的口吃小男孩彼得,  比如时常因为古怪口音被欺凌打骂、后来奋起爆发砸穿了一个小头头耳膜的中东小子,  比如自个儿跑到哥谭、练成老油子的阿尔杰。

    这类人和上一类一样,  要么堕落到不知道哪块泥地里,  要么逆流而上,  也成了套好哥谭皮子的新哥谭人。

    而波西?

    他既不是第一类,  也不是第二类。

    他同他们格格不入。

    首先,他是有来处的——一对颇具修养的亚裔夫妇的独子,  家境不算富裕但也绝对称得上殷实——这从他的谈吐和学识里可以轻易看出来。

    如果不是那对恩爱夫妇横遭劫难,  那样的家庭养出的孩子,干净的鞋底天生就不会踏上黑街的淤泥。

    也因此,  在上西城的黑街,  在阿尔杰和南丁格尔尚未出现前,  波西一人占据的小屋,是几乎所有人都不会踏足的“禁区”。

    倒不是说他会拦着人不让进或者其他什么的……

    而是波西这个人,  他站在那儿,  天生就和周遭的流浪儿童隔着一层。

    像清透的水墨画对应着拙劣的涂鸦,  像江南的亭台楼阁烟雨中,对应着阴湿发臭的垃圾巷。

    乞儿们不喜欢他,他们不喜欢他又向往着他,他们向往着他又想毁了他。

    如果不是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如果不是有护住财产的头脑,波西在黑街是不会有容身之地的。

    ——讲道理,所有人都不了解为什么他会留在黑街,除了波西自己,谁都不知道。

    就像此刻,夜莺在众目睽睽之下靠近他,他墨色的眼瞳中倒映出她的面孔、没有回应,仿佛除了他所需要的“口令”之外,什么都听不见。

    “我可以触碰你吗?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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